探望权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22条、第2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等主体依据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