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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1-09-08    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标准:(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五)房屋、土地租赁;(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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