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劳动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最近三年收入总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1)产业分类标准;(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将事故发生前三个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最好加盖单位财务章,否则不予认可。而且还需要有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当事人在这里工作。月平均工资,多长时间没上班,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就可以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