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
被敲诈勒索后怎么办:如果遇到敲诈勒索的情况,应该:
(1)千万不能答应对方威胁的要求,这时候要信任警方可以为你提供安全的保护,只有这样,坏人才不敢再进一步的威胁侵害你;
(2)之后应当立刻向相关的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如果你越是怕事,越是不敢声张,不法之徒就会越嚣张;
(3)假如感觉到真的无法脱身了,那就以借口身上没钱,然后约定地点和时间再交,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警方会及时采取一定的行动去抓捕坏人的。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均可以作为证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简而言之,通常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主要有主客观两部分。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不是为了要账或其他目的,就是想把你的钱变为己有。客观上实施了要挟、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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