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
1999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打12315投诉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用的。
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工作程序:
1.接待。12315消费 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申诉、举报。
2.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被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工商管理机关受理的投诉案件应当在六十日内终结调解。
根据2014年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二十九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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