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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投诉哪个部门投诉?食品十倍赔偿如何认定?

大律师网 2022-03-17    人已阅读
导读: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以食为先。食品的安全与外面息息相关,规范的食品市场,是保证食品质量的重点之一。食物里有异物,我们能向什么部门投诉?赔偿的标准又是多少呢?接下来由大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解答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食品卫生投诉哪个部门投诉?

食品卫生投诉哪个部门投诉?食品十倍赔偿如何认定?

  1、商家投诉: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找门店值班经理/店长进行投诉并要求补偿。如果门店的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可以拨打该门店所属公司的投诉电话,或者官网,官微等渠道进行投诉。

  2、工商、消协:拨打12315,或者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只能再投诉中起到协调作用无权对商家进行检查和处罚。

  3、食药监部门:拨打12331或者当地食药监部门接到投诉后一般会对门店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罚,但不参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民事赔偿调解。食药监部门可以对食品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此报告只能作为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的依据,消费者对协商结果不满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食品问题赔偿标准是多少?

食品卫生投诉哪个部门投诉?食品十倍赔偿如何认定?

  食品问题的赔偿标准最低为1000元。消费者发现生产者所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或是经营者、生产者出卖明知不符合的食物安全标准的食物等情况,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所付价款十倍或是遭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增加到1000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十倍赔偿如何认定?

食品卫生投诉哪个部门投诉?食品十倍赔偿如何认定?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第1款: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2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食品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健康生活,一些有毒有害的食品会威胁到人民的生命,所以国家对于食品的安全规定十分的严格。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大律师网的专业律师为你解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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