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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2-03-21    人已阅读
导读: 大家都知道,正常的工作时间都是八小时,超过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就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费。那么对于加班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加班费是怎么计算?如果公司拒付加班费又怎么处理呢?现在大律师网的小编就为大家解释,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劳动法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加班按1.5计算工资,双休加班按2倍。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处理?

劳动法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通过以上解释,大家对于加班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什么的疑问可以咨询大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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