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常重视困难家庭群体的教育情况,国家会对需要帮助的孩子们进行一定补助,这样的政策大大减轻了贫苦家庭孩子的求学压力,实现了无数人的大学梦。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国家助学金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受益。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先来讲一讲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吧!
国家助学金一般6月中旬发放。助学金分别是4000、3000、2000。一般是每年评一次,前一年十一、二月发一半,次年三、四月份发另外一半。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1、学生申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愿意申请资助的均可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交学校进行审核联评。
2、学校评审。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校内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学校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4、汇总上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汇总,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县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5、资金发放。各学校在收到资助资金后,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6、上报备案。各学校将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县财政局、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努力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节约。
以上就像小编对于国家助学金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我们的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