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觉得对方非常完美,但是同居或者是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身上的毛病,不过大多数夫妻都会选择互相宽容,同舟共济。可是如果是家庭暴力的话,请受害者千万不要忍气吞声,我们应该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
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把家庭暴力界定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
1、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等“结果犯”的特点,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伤害。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暴力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我们的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