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满足法律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要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证据,均可以作为证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八种: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此外,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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