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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抱养的孩子可以断绝养父母关系吗?

大律师网 2022-08-25    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家庭可能不想生孩子,或者因为一些原因不愿意生孩子,而选择抱养孩子,那么抱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抱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抱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从收养关系成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拥有了法律规定的抚养、探望和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成年后,对尽了抚养义务的养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抱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抱养的孩子可以断绝养父母关系吗?

抱养的孩子可以断绝养父母关系吗?

  抱养的孩子可以协议断绝父母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终止收养关系。收养关系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向公证处办理终止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终止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处。收养关系终止后,可以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之间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抱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抱养的孩子如果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那就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抱养的孩子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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