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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大律师网 2022-08-27    人已阅读
导读:所谓的公诉案件就是由公检察机关所提出诉讼的案件,是属于检察院的诉讼权利,相较于另外一种自诉案件,两种还是具有一定区别的。有些行为在自诉案件是允许的,但换成公诉案件就行不通了。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也是可以适用和解制度的。

  刑事和解案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诉案件;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及侵犯财产罪;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

公诉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公诉案件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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