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不能反悔的,协议离婚从发给离婚证后就已经生效了,登记离婚的法律后果已经确立了,双方也依旧解除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如果想要反悔的话,也只能反悔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只不过这样的话需要双方在签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不能跳过的,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的,只要夫妻双方采取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就必须要经过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这样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给双方一段时间冷静冷静,决定是否要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不是必须夫妻双方到结婚的地方去办理的,但是必须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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