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中的子女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加入中国国籍,具体情况如下:
1、孩子是在中国出生,且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是中国的公民,有中国国籍;
2、孩子是在中国出生,且父母的国籍不明确或者是没有国籍,一直在中国生活,有中国国籍;
3、孩子是在外国出生,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属于中国的公民。有中国国籍。但是如果父母一方或者双方虽然属于在中国的公民但是一直在国外生活,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是外国国籍,不能享有中国国籍;
4、涉外婚姻离婚后孩子可以改中国籍,涉外婚姻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是拥有中国国籍的可以回国随母或父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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