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上级领导。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保护现场,即保管材料,封存现场物品。
4、医疗机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作出处理决定,并同患者一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或起诉。
6、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患者不配合治疗,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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