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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确定因素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3-09-04    人已阅读
导读: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包括: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的赔偿标准,具体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确定因素是什么?”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确定因素是什么?

  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有: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是被侵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如果无法确定实际损失的,则按照侵权人获利的情况确定。计算出的赔偿数额一般由医疗机构一次性结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确定因素是什么?

误诊属于不属于医疗事故?

  如果误诊符合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算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是因为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学技术难以预料防范、或者是在紧急情况下难以精确诊断等原因导致的门诊误诊的,则不属于是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关于“医院误诊赔偿数额确定因素是什么?”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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