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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能申请赔偿调解吗?

大律师网 2023-09-20    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事故调解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事故的起因、经过、结果等情况。关于“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能申请赔偿调解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能申请赔偿调解吗?

  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赔偿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和责任。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则可以由医疗机构按照协议进行赔偿;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当地法规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能申请赔偿调解吗?

怎么申请医疗事故调解?

  申请医疗事故调解的,由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处理的人民法院认可的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鉴定完成之前,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书。 鉴定完成后,如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因病情特殊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要求可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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