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死亡的,根据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意思表示的相互制约性在正常情况下另一方是不能进行共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只有发生上述存在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出现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忠实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形的时候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撤销共同遗嘱,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的法院应该准许其进行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重婚是不能要求净身出户的,但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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