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因为医院的过错从而导致病人死亡的,医院是有责任的。
2、如果是患者本身犯病,医院处置专不当造成患者死亡的,医院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3、如果是在患者犯病时,医院处置得当,患者死亡的话,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病患在医院不幸死亡了,费用还是需要给的,因为他之前在这家医院所消耗掉的一些费用都必须由他承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