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侵权行为的要件如下:
(1)行为主体为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3)有存在损害事实的发生。
(4)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5)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医疗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对于患者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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