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女的抚养费并不侵犯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双方的义务,而不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将子女的抚养费指定为个人债务,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将子女的抚养费指定为个人债务的,不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等。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一种支付责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非婚生子女并不需要罚款。虽然我国之前的法律规定,未婚先孕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该费用不是罚款性质,且目前已经废除抚养费征收制度了,故生育子女无需额外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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