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父母买房的贷款是不能够用子女的公积金还的,因为只有在自己买房的时候才可以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用子女的公积金帮父母还房贷的行为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实在要用到子女公积金来还贷款的话,就需要父母在申请房贷时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来办接力贷,把子女当做房贷的共同借款人,此时子女账户里的公积金才可以用来还房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父母婚后全款买房并把名字记在孩子名下,那么这是父母送给子女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2.父母出一部分钱剩余的钱由子女及其配偶共同支付,那么父母没有权利决定把房子送给自己的子女并将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3.双方父母婚前出钱并把房产名字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认为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同等于个人出资行为。
4.双方父母婚后出钱并把房产名字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认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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