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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大律师网 2023-12-25    人已阅读
导读:继女是指夫或妻再婚时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女儿,亦称为“前妻或前夫的女儿”。继女与继父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离婚后继女还有赡养义务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离婚后继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继女在离婚后是否对继父有赡养义务,这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继女在成长过程中得到了继父的抚养,那么即使父母离婚,继女仍然有义务赡养继父。

  法院在判断继女是否应履行赡养义务时,主要审查继女是否受继父抚养和教育,或者是否给继女提供了主要生活经济来源。如果继女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具体表现为,继父对继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义务;继女对继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继父和继女之间互相享有继承权等等。

  因此,如果离婚后继女仍然受到继父的抚养,或者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女是有义务赡养继父的。如果未形成抚养关系,则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继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赡养义务是从多少岁开始算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赡养义务通常是从60周岁开始算起。这是基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考虑,因为60周岁以上的人属于老年人,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权利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特别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但是,这个年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如果一个人在60周岁之前已经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那么其子女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此外,如果一个人在60周岁之后仍然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条件良好,那么其子女可能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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