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商业机密罪,是指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秘诀、客户名单等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单位的利益,而且也会损害国家的利益。因此,这种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如果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大意,致使本单位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泄密的,不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其情节的轻重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如果泄露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秘诀、客户名单等是有关商业秘密的,应当责令追回泄密的文件资料,消除泄露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泄露商业秘密而使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泄露商业机密是否是自诉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商业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如果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被害人是公民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因受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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