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必须是要有本人到场的。必须本人亲自表达自己遗嘱意思表示,向公证处表明自己将遗产分配给哪一个继承人、怎么分配、分配的具体数额是多少,都是要有本人进行表达,但其它人员是否到场则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遗嘱公证后出具的公证书,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公证书是证明遗嘱合法、有效的依据,是长期有效的,但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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