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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能否在拘留阶段进行探视?

大律师网 2024-02-06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被拘留者在拘留阶段家属能否进行探视的问题,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允许家属直接探视。但是,家属有权了解被拘留者的相关情况,并可以通过律师进行必要的沟通。

家属能否在拘留阶段进行探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同时,《看守所条例》规定,被羁押人员的近亲属可以送衣物、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但并未明确规定家属可以直接探视。实际操作中,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探视被拘留者,以防止干扰侦查活动或者串供等情况发生。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应当收留并代为保管。”

探视被刑事拘留的亲人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刑事拘留的亲属有权接受律师会见和家属探视,但这种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在侦查阶段,其亲属不能直接进行探视,主要由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并了解情况。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后,亲属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探视。

具体法律程序如下:

1. 侦查阶段:亲属首先需要委托律师,由律师持有效证件、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等材料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此时,亲属不能直接探视。

2.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后,亲属可以向检察院或者看守所提交书面探视申请,并附上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办案机关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探视。

3. 审判阶段: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亲属的探视权同样需经法院批准,可向法院提交探视申请,按照法院安排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探视。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四条:“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请注意,以上程序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等)及疫情防控等因素而有所调整,实际操作应以办案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

家属何时可以首次探视被刑事拘留的人员?

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员的家属探视权,法律有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属在被拘留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后,一般情况下不能立即进行探视。这是因为,在侦查阶段,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发生,被拘留人的通信、会见等权利会受到一定限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家属在整个侦查阶段都无法探视。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依法享有会见的权利。具体时间通常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并通知家属。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 同时,《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3.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特殊情况,如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下的被拘留人员,其家属可能在更早阶段获得探视许可,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理。

家属首次探视被刑事拘留人员的时间取决于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以及办案机关的具体安排。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案情进展并申请会见。

法律虽未明确赋予家属在拘留阶段对被拘留者的直接探视权,但保障了家属知情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间接了解被拘留者状况的权利。若需深入了解被拘留者的情况或提供帮助,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以便更好地维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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