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备案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房的。一般来说,如果已经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并且得到了开发商的同意,就可以签订退房协议。退房协议需要按照房管局的标准格式进行拟定,并由开发商的律师来负责。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给房管局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没有问题,就可以办理退房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子备案后并不直接属于买家。备案只是将购房合同进行备案,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不能直接取代过户。只有在买家确实拿到房产证之后,房子才是真正属于买家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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