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是刑事法律术语,表示受害人受到了伤害,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因此,不能庭外和解撤案。
如果受害人的伤势需要治疗或需要其他法律程序处理,如刑事立案、起诉、审判等,则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中,即使受害人的伤势较轻,也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不能私自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一级不能做伤残鉴定。
轻伤一级主要为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提供判定依据,属于刑事责任范畴;而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民事赔偿,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属于两个不同的鉴定标准和程序,因此轻伤一级和伤残鉴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轻伤一级一般不能做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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