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两个孩子还能再收养孩子吗?

大律师网 2024-03-08    人已阅读
导读:收养是指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该行为,一个人或一对夫妻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合法父母,从而承担起对该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在中国,收养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范。那么有两个孩子还能再收养孩子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有两个孩子还能再收养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的规定,一对夫妻如果已经有两个孩子,不能再收养孩子。但如果收养的是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这一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有两个孩子还能再收养孩子吗?

收养协议多久能生效?

  收养协议在核准登记的时候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确立后,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生效的法律后果即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其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以上是关于“有两个孩子还能再收养孩子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