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单位行贿行为的法律责任?
1. 犯罪主体:单位行贿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 主观故意:单位行贿要求单位在主观上有行贿的故意,即明知其行为是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
3. 客观行为:单位通过其决策机构或者主要负责人决定实施行贿行为,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在单位意志范围内为单位利益实施行贿行为。
4. 法律后果:单位行贿不仅要追究单位自身的刑事责任,还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单位行贿数额、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依法给予相应的刑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单位行贿罪中“单位”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对刑法中的“对单位行贿罪”进行解析时,“单位”是指具有独立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的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这个范围广泛,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种形式的企业法人,也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还包括依法设立的其他单位,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只要它们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有可能成为接受贿赂的“单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款中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是明确列举的可以构成“单位行贿罪”对象的单位类型,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单位”还应包括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一定组织形式和财产的组织,这进一步拓宽了“单位”的涵盖范围。
单位行贿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界定单位行贿行为的法律责任,既要打击单位犯罪行为,也要严惩相关责任人员,从而达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目的。同时,也提醒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规经营,避免触犯此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