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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应写什么信息?

大律师网 2024-03-27    人已阅读
导读: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传票的开头核心信息包括案号、原告、被告、时间等内容,最重要的是要写明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确保被告人能够准确收到法院通知,出庭应诉,维护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法院传票应写什么信息?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写明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地址,是法院在传票中常常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法院司法人员要根据职业操守,维护正当程序,准确填写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确保有效通知被告人出庭,以妥善解决诉讼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传票应写什么信息?

  法院传票上起诉谁就写谁名字吗?

  是的,法院传票上起诉谁就写谁名字,此外,起诉的一方需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并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于法律事务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瑕疵,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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