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抵押合同一旦签订并生效,抵押权就已经设立,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在面对不知情的第三方时,该抵押权可能无法得到保护。
同时,对于不动产物权的抵押,如房产,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此时抵押权才具有公示效力,可以对抗第三人。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时效力如何?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部分内容将被视为无效。无效的合同条款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除非该部分与无效部分不可分割。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该部分内容将被视为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有效部分的执行。
抵押物未登记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抵押物的登记主要是为了公示和保护抵押权,但未登记的抵押合同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其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意味着只要抵押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如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未登记的抵押物可能会对抵押权的实现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尽管抵押合同有效,但如果抵押物未进行登记,那么在发生纠纷时,抵押权人可能无法对抗不知情的第三方,如果抵押物被抵押人再次抵押给不知情的第三方,并且该第三方进行了登记,那么优先受偿权将归于后者。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出质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物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但会影响抵押权的优先性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通常建议进行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但抵押权的实际效力和公示效果则需要结合抵押物的性质,如果是动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是不动产,还需完成登记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尽快办理相关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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