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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刑事审判中,非法取得的证据能否采用?

大律师网 2024-04-03    人已阅读
导读:在刑事审判中,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能被采用的。这一原则被称为“排除非法证据规则”,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滥用。

刑事审判中,非法取得的证据能否采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如果证据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比如非法搜查、扣押,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取得的口供等,这些证据在法庭上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是因为,采用非法证据可能会鼓励执法机关滥用权力,损害公正审判的原则。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2. 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证据不足时审判如何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这通常意味着现有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或者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证据不足以形成对被告人有罪的确定性判断,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

"疑罪从无"原则是保障人权、防止错判的重要法律原则,它要求法院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不能主观臆断,必须基于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做出判决。这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也是对司法公正和公平的体现。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5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也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当证据不足时,审判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刑事审判强调证据的合法性,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被采纳,这是对人权和法治精神的尊重。这一规定不仅保护了被告人的权益,也对执法机关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确保了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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