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与商业三者险有何异同?
1. 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是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赔付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有最高赔偿限额,且不区分事故责任。
2. 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是在交强险基础上的补充,赔偿额度通常高于交强险,且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额。它不仅包括交强险的赔付项目,还可能涵盖交强险未覆盖的部分,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费用等。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金额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受事故责任比例限制。
【引用法条】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如何看待重复投保交强险的行为?
重复投保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带来额外的理赔权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所有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必须购买对于同一辆车,如果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重复购买了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责任将由所有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共同承担,而非简单地叠加。
【引用法条】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 同一条例的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其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3. 对于重复投保的问题,虽然条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依据《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即“损失填补原则”,保险的目的是补偿损失,而非获取利益,所以即使重复投保,也不能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尽管法律上允许重复投保交强险,但实际的理赔并不会因为多投了保而增加,而是按照各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比例分摊。同时,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是会受到法律处罚的。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赔付范围上的主要差异在于,交强险是基础保障,有法定的最高赔偿限额,而商业三者险则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赔偿额度和范围可由投保人自行选择。驾驶人在购车后,除了必须购买交强险,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考虑购买商业三者险以增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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