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4年签订排他性购买合同是否触犯反垄断法?

大律师网 2024-04-24    人已阅读
导读:本文旨在探讨签订排他性购买合同是否触犯反垄断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分析,明确排他性购买合同的合法边界以及可能触及反垄断法的具体情形,为商业活动提供合规指导。

签订排他性购买合同是否触犯反垄断法?

1. 排他性购买合同的定义与特征:排他性购买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买方享有独家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卖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供应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此类合同具有限制竞争的特性,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2. 反垄断法对排他性交易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到排他性购买合同,其合法性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a. 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只有当合同一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通过签订排他性购买合同滥用该地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时,才可能构成违法。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需考虑市场份额、市场进入壁垒、买方或卖方对市场的控制能力等因素。

b. 对竞争的影响:即使合同一方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签订的排他性购买合同并未实质性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或者对消费者利益、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合理理由”原则,仍有可能被视为合法。

3. 豁免与例外: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垄断协议的豁免条件,即如果排他性购买合同能够提高经营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且对竞争的限制不会严重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那么该合同可能获得反垄断法的豁免。此外,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排他性购买行为,如知识产权许可、技术合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存在特定的豁免或例外规定。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 第十五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五)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六)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八)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的依据为何?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是指一国反垄断法对发生在其领土之外的垄断行为或限制竞争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有权对其进行规制和追究法律责任。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基于以下几点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

1. 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垄断行为可能对一国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国内企业利益等产生直接影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是保护本国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外部经济力量滥用优势地位的重要手段。

2. 效果原则(Effects Doctrine):这是国际反垄断法领域普遍接受的原则,即只要某一行为在域外发生,但其对境内市场产生了“实质性效果”,则该国反垄断法有权对此进行管辖。实质效果可以表现为影响了境内商品价格、市场份额、消费者选择权、国内企业竞争力等。

3. 属人原则(Personal Jurisdiction):如果涉事主体(如公司、个人)与该国有足够的联系(如在该国注册、有营业场所、有常设机构等),即使其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外,该国反垄断法也可对其行使管辖权。这是因为这些主体应当预见并接受其行为可能受到该国法律约束。

4. 国际条约或协定:一些国家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定,确立了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规则,如《关于执行1962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即《反倾销守则》)、《反垄断法国际条约》等。这些国际法律文件为各国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相关法条: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的主要回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行政规定,以及我国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这直接确立了反垄断法的效果原则,明确了对境外垄断行为的域外管辖权。

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该条款表明,对于涉及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境外行为,反垄断法同样具有管辖权。

2. 相关司法解释与行政规定: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等,对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的具体情形、判断标准、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

3. 国际条约与协定:

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遵守《关于执行1962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等相关规则,这些规则中包含了对成员国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权的认可和支持。此外,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投资协定等双边或多边协议中,也可能涉及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的相关规定。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的依据主要包括保护国家经济利益、效果原则、属人原则以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法律原则和规则,具体体现在《反垄断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行政规定,以及我国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之中。

在什么情况下,独家交易可能触犯反垄断法?

独家交易,通常指企业间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约定一方(供应商或购买方)在一定期限内仅与特定对象进行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不得与第三方进行相同交易的行为。这种交易模式在商业实践中较为常见,如独家代理、独家供应等当其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能会触及到反垄断法的监管范畴,具体分析如下:

1. 市场支配地位:独家交易是否触犯反垄断法,首先需考察是否存在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实施独家交易,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如果交易一方在相关市场内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具有较强定价能力,或者能够对其他市场竞争者和消费者施加显著影响,那么该企业可能存在市场支配地位。

2. 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独家交易若导致以下后果,可能构成对竞争的排除或限制:

- 限制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例如,独家供应协议可能导致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进入市场,或独家代理协议使得其他经销商难以获得同类商品的销售机会。

- 减少市场竞争:独家交易可能导致相关市场的竞争程度降低,如价格竞争、品质竞争、创新竞争等方面的减弱。

- 损害消费者利益:如导致商品或服务价格上涨、质量下降、选择范围缩小等。

3. 合理理由:即便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且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如果独家交易有正当理由,仍可能不被视为违法。这些理由可能包括提高效率、促进创新、保障产品质量等,并需要能够证明这些好处超过对竞争的负面影响。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 第十八条: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2.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虽然该规定主要针对经营者集中行为,但其中对于“营业额”的计算方法等规定,可作为判断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参考。

3.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和解释,为判断独家交易是否违法提供了具体指引。当独家交易涉及的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该交易无正当理由地排除、限制了竞争,或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时,可能触犯我国反垄断法。判断时应结合具体事实,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

签订排他性购买合同并不必然触犯反垄断法,关键在于合同双方是否存在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滥用该地位排除或限制竞争,以及合同对市场竞争的实际影响。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建议企业充分评估自身市场地位、合同内容及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同时,应关注相关豁免条款和行业特例,合理利用法律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反垄断风险。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法务为您解答了关于“签订排他性购买合同是否触犯反垄断法”的疑问,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