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写的欠条是无效的,只要你将无效的欠条起诉到法院后,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定无效的话,那么就不需要还这个欠条的钱了,不仅如此如果你之前已经有还一部分给对方的话,那么对方也是需要将那一部分给还给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被强迫写的欠条的钱是不需要还的,被强迫写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所以也就没有必要还,如果被强迫写下了借条的话,那么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在审判完毕之后认定这个欠条是无效的话那么就不需要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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