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有的抚养关系不再适合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起诉。这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原抚养方因疾病、伤残、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认为变更抚养关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事实与理由(阐述为何需要变更抚养关系及变更后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子女的年龄证明、原抚养方的抚养能力证明、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起诉?”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