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在事件中,24人非法采摘野生植物的行为已经违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该地区是不能够进行采挖植物的。且沙葱,又称蒙古葱,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非法采摘该植物到达一定数量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
第六十七条 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看该野生植物是否是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如果非法采集的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可能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非法采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虽然可能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仍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如果非法采集行为导致野生植物资源破坏严重,还可能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在打猎过程中非法持有枪械,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狩猎的行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打猎中出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