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主权是民事权利。婚姻自主权是指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依法具有结婚、离婚的权利,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权利属于民事权利中的人格权范畴,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包办婚姻:父母或其他人采取各种手段,迫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这种行为剥夺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2、买卖婚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利用权利人的婚姻为自己谋取利益,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这种行为将婚姻视为商品进行交易,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暴力、威胁、欺诈等非法手段,干涉或限制当事人的结婚或离婚自由。任何干涉权利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对婚姻自主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以上是关于“婚姻自主权是民事权利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