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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大律师网 2024-10-30    人已阅读
导读:一名患者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就诊,医生在初步诊断后认为患者患有某种常见疾病,并据此进行了治疗。然而,治疗后患者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患者随后转至另一家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疾病,且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患者认为第一家医院存在误诊行为,导致其病情恶化,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则辩称,误诊是医疗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风险,且患者转院治疗也影响了诊断的准确性。双方协商无果,患者将此事提交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医院在初步诊断时未能充分考虑患者的病史和症状,存在误诊行为,且该误诊行为直接导致了患者病情的恶化。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患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医院误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医院误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事责任:

  医院因误诊导致患者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诊疗规范,或隐匿、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应赔偿相应的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行政责任:

  医院或医生因误诊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同时,也有可能被勒令停止执业活动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院误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何避免医疗误诊?

  提升医疗人员职业道德:强化其对工作的责任感,进而提升医疗服务品质。

  执行岗位职责明确化:界定医疗人员的职责与权力,保证医疗操作遵循既定规范。

  强化专业技能培养:增进医疗人员在诊断与治疗方面的能力,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及评估。

  改进医疗体系:确保所有医疗规章制度及常规得到执行,使医疗行为有明确的规范可依。

  增进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尊重患者对自身病情及治疗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全面告知病情及治疗计划。

  确保医疗文档的及时性:保证医疗文档的准确与完整,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必要支持。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赔偿30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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