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即股东只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不需要用股东个人财产来清偿。
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行为,那么股东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执行以清偿公司债务。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且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追索。清偿后,该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