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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怎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24-11-19    人已阅读
导读:不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怎么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大律师网小编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细节。

不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怎么处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不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怎么处罚?

医疗事故罪怎么判?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严重不负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

  ·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具体情形:

  如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等情形,也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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