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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结案后还能贷款吗?

大律师网 2025-03-17    人已阅读
导读:‌法院结案后可以进行贷款,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失信人员结案后还能贷款吗?

  正常来说,公民可不可以贷款还要看个人的征信记录。如果公民因为涉嫌债务纠纷,并且在法院强制执行后还是不履行的,那么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时候,就无法贷款。失信被执行人在结案之后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能够贷款,个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

  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失信人员结案后还能贷款吗?

法院结案后银行卡多久解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法院结案后,如果当事人没有主动去申请解冻银行卡的,那么在结案的半年后就会自动解冻。但有时因为司法需要就可能还会延长。如果犯罪人员还需要赔付或缴纳罚金的,甚至会被永久冻结账户。

  法律依据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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