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这类食品虽然接近保质期,但并未过期,因此仍然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可以合法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销售临期食品本身并不违法。法律并未禁止商家销售临期食品,但要求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如果商家销售了过期食品,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等。
然而,对于临期食品的销售,法律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家必须告知消费者食品临期,但商家有义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时充分了解产品的实际情况。这意味着,商家在销售临期食品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如明确标注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
关于售卖临期食品是否需要告知消费者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商家告知消费者食品临期情况,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重要体现。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有权了解食品的全部信息,包括保质期、生产日期、成分等。临期食品虽然仍在保质期内,但其品质可能有所下降,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当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因此,商家在销售临期食品时,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者食品的临期情况,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如果商家未告知消费者食品临期情况,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才发现食品即将过期,从而引发消费纠纷,商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如果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