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影响的主要产品类别
1.通用工业产品
钢铁制品、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覆盖约132个工业门类,适用15%税率,较2024年平均关税水平提高约5个百分点。
具体产品:如螺纹钢、聚乙烯塑料颗粒等。
2.高科技领域产品
碳化硅衬底材料、高性能稀土永磁体:适用30%税率,重点针对中国全球供应链优势领域。
第三代半导体晶圆、量子计算超导材料:适用45%税率,且每季度自动递增5%,2025年底可能升至60%。
3.其他关键领域
铝产品:包括铝材、铝制品等,受多重制裁关税叠加影响,税率最高超过500%。
汽车及零部件:虽被白宫“对等关税”事实清单排除,但可能因产业链关联间接受影响。
二、相关法律条款
1.美国法律基础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2025年2月1日,特朗普依据该法以“解决合成阿片类药物供应链问题”为由,对中国全部输美产品额外加征10%关税,3月3日调高至20%。
《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2025年2月25日启动对进口铜产品的国家安全调查,可能加征新关税;3月26日对汽车及零部件加征25%关税。
《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2024年12月23日对中国半导体行业发起301调查,后续可能加征关税。
2.中国反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四条规定关税税目、税率及适用规则依照《进出口税则》执行,第十条禁止随意提高关税损害贸易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禁止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第四十六条允许对不公平贸易采取反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2025年3月启动,对美农产品加征10%-15%关税,限制15家美企稀土采购。
3.国际法义务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美国单边加征关税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可能引发贸易争端。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成员国应遵循关税约束原则,不得随意提高关税。
三、具体影响与应对
1.对美出口企业
成本压力:关税叠加导致出口成本上升,削弱产品竞争力。
市场转移:特斯拉上海工厂已宣布将部分Model Y生产线转移至德国,以规避关税影响。
2.全球供应链调整
产能缺口:越南、墨西哥等国加速承接中国对美出口转移订单,但短期内难以填补缺口。
技术壁垒:美国冻结7家中国第三代半导体企业EDA工具授权,限制14纳米以下制程光刻机出口。
3.反制措施
关税加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其他措施:禁止美禽肉输华,暂停中美芬太尼合作,调查美企在华知识产权获益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三条:关税的征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十七条:对不履行最惠国待遇条款或者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或者地区,可以按照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国际条约、协定,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国家或者地区,可以依照法律和国际法基本原则,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七条:国家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
第四十六条: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可以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但需符合法律和国际法规定。
一、美国“对等关税”涉及的产品项目
美国于2025年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涵盖多个关键产业领域,具体项目包括:
1.工业通用产品
钢铁制品、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适用15%税率,覆盖约132个工业门类。
具体产品:螺纹钢、聚乙烯塑料颗粒、基础化工原料等。
2.高科技领域产品
碳化硅衬底材料、高性能稀土永磁体:适用30%税率,针对中国全球供应链优势领域。
第三代半导体晶圆、量子计算超导材料:适用45%税率,且每季度自动递增5%,2025年底可能升至60%。
3.其他关键领域
铝产品:包括铝材、铝制品等,受多重制裁关税叠加影响,税率最高超过500%。
汽车及零部件:虽被白宫“对等关税”事实清单排除,但可能因产业链关联间接受影响。
光伏产品:光伏组件、太阳能电池等,可能面临高额关税,削弱中国产品对美市场竞争力。
医疗设备:部分高端医疗设备被纳入加税清单,影响中国对美出口。
二、具体影响与应对
1.对美出口企业
成本压力:关税叠加导致出口成本上升,削弱产品竞争力。
市场转移:特斯拉上海工厂已宣布将部分Model Y生产线转移至德国,以规避关税影响。
2.全球供应链调整
产能缺口:越南、墨西哥等国加速承接中国对美出口转移订单,但短期内难以填补缺口。
技术壁垒:美国冻结7家中国第三代半导体企业EDA工具授权,限制14纳米以下制程光刻机出口。
3.反制措施
关税加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后续提升至84%。
其他措施:禁止美禽肉输华,暂停中美芬太尼合作,调查美企在华知识产权获益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及适用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执行。
第十条: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关税税率的调整需符合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禁止随意提高关税损害贸易秩序。
第十八条:若他国违反国际条约对华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中国可依法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十四条:关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第三十七条:海关可依法对进口货物实施估价,确保关税计征的公平性。若进口商品价格因关税调整发生显著变化,海关需重新核定完税价格。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2025年2月1日,特朗普依据该法以“解决合成阿片类药物供应链问题”为由,对中国全部输美产品额外加征10%关税,3月3日调高至20%。
《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2025年2月25日启动对进口铜产品的国家安全调查,可能加征新关税;3月26日对汽车及零部件加征25%关税。
《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2024年12月23日对中国半导体行业发起301调查,后续可能加征关税。
《2025年对外贸易壁垒国家贸易估计报告》:详细列举美国在世界各地出口的大量非关税壁垒,作为加征关税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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