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的发布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其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法规,不按规定发布天气预报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时,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对于上述违法行为,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虚假气象预报的传播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误导公众决策,甚至可能引发恐慌和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法律对违规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行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情况;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等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行为,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新媒体环境下,如果个人通过公众渠道(如微博认证号、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气象谣言,且达到一定传播数量,也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