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定性
“挂证取酬”是《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其核心特征是:
1.人证分离:持证人未实际在挂靠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2.利益输送: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获取报酬
3.资质造假:企业借此维持或提升资质等级
二、法律责任
违法主体将面临"三重处罚":
1.行政处罚
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4条:警告、责令改正、最高3万元罚款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31条:3个月至1年停业整顿
2.信用惩戒
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3.刑事责任
《刑法》第280条:伪造证件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安全事故中,可能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5-10年有期徒刑)
三、典型案例
案例1:住建部通报的"挂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违法事实:某设计院37名注册建筑师"挂证"
处理结果:撤销注册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行业影响:设计院资质降为乙级,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案例2:江苏某检测公司"挂证"致桥梁垮塌事故
违法事实: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挂靠,实际检测人员无资质
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获刑6年,技术负责人获刑4年
民事赔偿:赔偿国家损失1.2亿元
四、监管趋势
1.技术手段升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人脸识别+社保联网"比对
2.信用联合惩戒:与税务、社保系统数据互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刑事追责强化:2023年《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增"资质挂靠"入罪条款
法律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法律定义与普遍违法性
1.法律定义
挂证取酬:指个人将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建造师、医师、律师等)挂靠到其他单位,以获取报酬,但本人并未在该单位实际工作。
2.普遍违法性
扰乱行业秩序:挂证行为导致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实际从事相关工作,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存在安全隐患:在建筑、医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挂证可能导致不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关键岗位,威胁公众安全。
违反法律法规:多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挂证行为,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
二、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
1. 建筑行业
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违法后果:挂证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挂靠单位可能被责令改正、罚款,甚至吊销资质证书。
2. 医疗行业
法律法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师未经注册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违法后果:挂证者可能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挂靠单位可能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法律行业
法律法规:《律师法》规定,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违法后果:挂证者可能被警告、罚款、停止执业;挂靠单位可能被责令改正、罚款。
4. 其他行业
会计行业:挂证行为违反《会计法》,可能导致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教育行业:教师资格证挂靠行为违反《教师法》,可能导致撤销教师资格。
三、例外情况
1. 特殊政策允许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可能出台政策允许特定行业或地区的证书挂靠,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且通常有严格的监管措施。
2. 兼职与挂靠的区别
兼职:指个人在主要工作之外,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提供专业服务,且不违反法律法规。
挂靠:指个人将证书挂靠到单位,但本人并不实际工作,通常被视为违法行为。
四、典型案例
1. 建筑行业案例
某建筑公司为获取资质,与多名建造师签订挂靠协议,支付费用但未安排实际工作。被查实后,公司被吊销资质证书,建造师被吊销执业证书。
2. 医疗行业案例
某医生将自己的医师执业证书挂靠到某诊所,但未在该诊所实际工作。被查实后,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诊所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以上则是关于“挂证取酬”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