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期间,女职工是可以享受到津贴补助的。
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及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在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连续参保缴费。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休完规定的生育假期天数后申领,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停止经营且无继承单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领。用人单位已向其参保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的,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会将相应生育津贴拨付给参保职工。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男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领取,但并非普遍情况,且领取的通常是一次性生育补贴,并非和女方生育津贴完全相同。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一定期限,且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同时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