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出轨是否构成犯罪需分情况讨论:
1.普通出轨不构成犯罪:若仅为短暂婚外情或通奸行为,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道德范畴,不触犯刑法。
2.构成破坏军婚罪的情形:若军嫂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登记结婚,则触犯《刑法》第259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民事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军人提出离婚时,军嫂作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可能少分财产,并需支付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1091条: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第三者明知对方为军嫂仍与其同居或结婚,需承担刑事责任:
1.破坏军婚罪:根据《刑法》第259条,第三者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加重情节:若第三者利用职权、从属关系胁迫军嫂发生关系,则按强奸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事赔偿:军人可要求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害,但需证明其主观恶意及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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