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案件信息一般无法直接通过公开网络查询,但可通过特定渠道获取进展。
1.官方小程序: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查看本人参与的诉前调解状态。
2.法院官网:部分法院在官网设置“诉讼服务”板块,支持输入案号或身份信息查询调解进展。
3.电话咨询:拨打全国诉讼服务热线12368,按语音提示提供案件信息,或直接联系法院立案庭询问。
需注意,诉前调解未正式立案,信息不纳入公开裁判文书系统,且短信通知需核实真伪,谨防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第十六条:特邀调解员应当将调解情况及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赋予强制执行力。
1.申请方式: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提交调解协议、身份证明等材料。
2.审查与裁定: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具确认裁定书;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
3.强制执行: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持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可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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